山西/运城-2025-06-04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供应商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运城市****年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万荣轩祥汽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农民街新建北路三和祥以北***米路东
五、基本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元)*‰的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元,合计人民币****.**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 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处罚日期:****年**月**日
八、执法机关信息
运城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