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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毕财采投处〔2025〕1号)
2025-06-04
贵州/毕节
质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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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毕财采投处〔2025〕1号)
贵州/毕节-2025-06-04 00:00:00
贵州/毕节-2025-06-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生化、常规检验试剂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阳德森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金关村金关南路**号金鑫佳苑*栋*楼*号
被投诉人 * :贵州盛世黔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观水路电商产业园*号
被投诉人 *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标单位“重药控股毕节医疗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标公示函中所指质量标准:适应医院现行相关设备,详见招标文件,同步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能与采购人现有设备匹配适用。公示函中的中标单位“重药控股毕节医疗有限公司”能提供满足科室现有使用设备匹配的对应试剂,就一定能够提供如招标文件中所需产品北京赛科希德、江苏奥迪康、新赛亚生物、珠海丽拓生物、深圳汇松等相关生产企业的对应授权书,因为授权书是确保科室现有设备与之匹配试剂对应物流供货、试剂质量保证、设备售后服务等相关配套服务的基础要求。投诉事项*:中标公司重药控股毕节医疗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是否虚假响应,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是否虚假骗取中标?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结合投诉事项和审查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毕节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