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5-05-14 00:00:00
现就江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禁毒检测耗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毒品检测四合一试剂(毛发) |
**** |
个 |
*.*万元 |
毒品检测六合一试剂(尿检) |
**** |
个 |
*.*万元 |
毒品文书刻录光盘 |
**** |
个 |
*.*万元 |
二、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序号 |
名 称 |
参 数 |
单位 |
数量 |
* |
毒品检测四合一试剂(毛发) |
*、用途:可同时定性检测出毛发中的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依托咪酯成分。方法学原理:胶体金法;产品规格:卡型,单人份,**人份/盒;检测样本:毛发。 *、最低检出限:吗啡最低检出浓度为****/**,甲基安非他明最低检出浓度为****/**,氯胺酮最低检出浓度为****/**,依托咪酯代谢物依托咪酯酸最低检出浓度为*****/**。 *、生产厂家为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年度毛发现场快筛器材检测能力对比活动有关情况的通报(禁毒办通〔****〕**号》)中附件“毛发现场快筛器材检测能力比对通过名单”中的厂家(必须提供相应文件、附件佐证)。 *、储存条件和有效期:*~**℃阴凉避光干燥处保存,无需冷冻,有效期不少于**个月。 |
个 |
**** |
* |
毒品检测六合一试剂(尿检) |
*、用途:可同时定性检测出尿液中的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依托咪酯代谢物依托咪酯酸等成分。方法学原理:胶体金法;产品规格:卡型,单人份,**人份/盒;检测样本:尿液。 *、最低检出限: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依托咪酯代谢物依托咪酯酸最低检出浓度为*****/**。 *、生产厂家为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吸毒检测试剂盒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公禁毒[****]****号》)中附件“公安部吸毒检测试剂盒检查评比结果”中的中标厂家(包含****年迄今新增的中标厂家)。 *、储存条件和有效期:*~**℃阴凉避光干燥处保存,无需冷冻,有效期不少于**个月。 |
个 |
**** |
* |
毒品文书刻录光盘 |
*、类型:***+*。 *、容量:不低于*.***。 *、刻录速度:*****。 *、配套光盘**袋。 |
个 |
**** |
其他要求:
*.质保期:提供二年的质保服务(自产品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个日历日之内。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符合国家标准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技术参数要求。在货物质量保质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以上条款为必须满足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单位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项目需求及要求需全部响应,出具响应承诺;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并胶装。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在最终验收合格、审计决算结束,且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审计决算后的所有款项。
七、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国资科;
*.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号,联系人:万警官)
八、联系方式
警务保障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
江西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
****年*月**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