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2025-06-0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港口区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作业市场化运营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芜湖广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龙湖街道融创玉兰公馆
被投诉人*: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号
被投诉人*:广西成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邕路****号(旧法院大门旁边)*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寄送投诉书,后按通知补正材料后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单位声明函填写从业人员**人,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官网查询中标单社保缴纳人数为***人,也就是说中标单位从业人员在不包括雇佣人员、临时工等人员的情况下,光正式缴纳社保的人数就为***人了,而其声明函中却填写**人。并具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官网上显示从业人员为***人,按照本项目行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人以上为大型企业,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中标单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我司将进一步向财政部门投诉请求对其严惩。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投诉人投诉认为广西丹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证据不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防城港市港口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