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2025-06-03
浙江/丽水
质疑投诉
庆元县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浙江/丽水-2025-06-03 00:00:00
浙江/丽水-2025-06-03 00:00:00
一、项目编号:兴华招采(****)**号
二、项目名称:庆元县****年省民生实事(全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泰州市双蓝盛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岗区白马镇前进村
被投诉人*:庆元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浙江省庆元县濛洲街道云鹤路** 号
被投诉人*: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庆元县城南中路*** 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泰州市双蓝盛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对《庆元县****年省民生事实(全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兴华招采[****]** 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 **** 年 * 月 ** 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 * 月 ** 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泰州市双蓝盛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 年省民生事实(全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兴华招采[****]** 号)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采购单位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庆元县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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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