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5-06-03 00:00:00
[海南产权交易所]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剩余剥离物资源转让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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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剩余剥离物资源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延长挂牌**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 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屯昌县坡心镇中建农场大月岭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格 (万元) | 评估值(万元) | 评估数量 | 保证金(万元) | ||||||
* | 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剥离物剩余资源转让 | *** | ***.** | ***.**万** (其中加工区**.**万**、采矿区***万**) | *** | ||||||
标的情况 | *、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矿采矿权人为海垦润丰(屯昌)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本次处置的剩余剥离物资源均来源于大月岭矿的加工区和采矿区,主要成分为土方及少量风化石,总量***.**万**(其中加工区**.**万**、采矿区***万**)。加工区剥离的石方已另行处理,本次不处置。 *、以上剩余剥离物资源量为估算值,转让方无法核实准确数量,亦无法保证剩余剥离物资源数量能达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修编)及资源量估算报告里的数量,剩余剥离物资源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详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矿山剩余剥离物资源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并到现场踏勘,充分评估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情况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本项目剩余剥离物资源根据《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修编)》设定的年度采剥计划进行采挖(该矿区设计分区块进行采矿,预计**年后才能全部剥离完剩余剥离物资源)。为不影响大月岭矿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剩余剥离物资源由采矿权人[海垦润丰(屯昌)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负责采挖,受让方须同采矿权人协商,向采矿权人支付采剥相关费用。具体包含:覆盖层挖装费(挖机台班费*时间)、覆盖层开采爆破费(爆破方量*单价)、建设道路摊销费(按土石方量比例摊销建设道路总费用)、安全生产费(工程造价*安全生产费费率)、现场管理费[(直接费+措施费)*管理费率]及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率]等。参照现行《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冶金矿山剥离工程定额》《冶金矿山总图运输工程定额》执行。 *、涉及砂石运输、堆放场地、道路使用、供水、供电等事宜受让方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转让公告要求与相关权利人自行协调解决。 *、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按签订出让合同后起算)就外运剩余剥离物资源使用采矿权人[海垦润丰(屯昌)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场内道路沟通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受让方须依法依规按程序另行修建剩余剥离物资源外运道路并具备运输条件,相关费用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如受让方未能及时将采区剩余剥离物资源外运处置,导致影响采矿权人采矿作业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剩余剥离物资源转让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剩余剥离物资源出让合同》,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在剩余剥离物资源外运处置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受让方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受让方应确保派出的人员、车辆在对剩余剥离物资源进行装载转运期间的安全,因受让方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安全事故责任、经济损失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评估机构 | 湖北中科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地:海南屯昌县屯城镇环东二路 法定代表人:王飞飞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屯昌县人民政府 批复文号:屯府函〔****〕**号 内部决策文件: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剥离物剩余资源处置方案》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屯昌县人民政府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 条件 | *、报名时须按上表要求缴纳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由转让方拟定的《剩余剥离物资源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价款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在**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按现状转让,剩余剥离物资源量误差等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 交割 | 按《剩余剥离物资源出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受让方应于《剩余剥离物资源出让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 规则 |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 展示 | *、时间:公告期内*、地点:屯昌县中建农场。 | ||||||||||
报名 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
报名 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年*月**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承诺书; *、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交易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剩余剥离物资源出让合同》的; (*)未按照《剩余剥离物资源出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向海南产权交易所及屯昌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分别缴纳交易服务费,即各支付成交价的*.**%。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屯昌县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剩余剥离物资源转让 | *月**日*:** | *月**日*:** | *****元 | ***秒 |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单位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华夏银行大厦**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窗口: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栋*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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