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挥发性有机物(vOCS)便携式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四次废标公告{type}
2025-05-30
甘肃/临夏
终止废标
临夏州挥发性有机物(vOCS)便携式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四次废标公告{type}
甘肃/临夏-2025-05-30 00:00:00

临夏州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四次

交易平台: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项目编号:******************** 浏览次数:***
废标

【废标公告】临夏州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四次废标公告

临夏州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四次废标公告

甘肃之君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临夏州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四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预算:***万元

三、招标内容:红外热成像仪*套,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套,颗粒物快速分析仪*套,便携式总烃分析仪(***+***)*套(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废标原因: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审查出《招标文件》评分项存在重大瑕,存在评审委员会无法打分评审的问题:*技术部分(**分)*.技术响应“投杯人所投货物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得**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响应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偷离扣*分,扣完为止。注:证明材科要求:(*)证明材料包括但不跟于:检测报告或技术白度书或宜传彩页或其他说明资料等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及生产厂家公章,(*)证明材料不清晰或不完的,该项响应以不满足认定。评审委员会认真讨论后一致决定”*)证明材不清晰或不完整的,该项响应以不满足认定中完整性无法理解和完成,无法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招标文件》存在无法评审的瑕疵。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号令)第**条之规定,该项目子以流标处理。

五、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六、废标日期:****年*月**日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郑小红、汪晓瑞、张建元、何召顺、马林虎

八、采购项目及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张国民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楼

招标机构:甘肃之君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真贞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富强路***号(银滩路街道怡园小区综合楼三层***号工位)

甘肃之君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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