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对丹江口市2024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包1)、(包2)处理决定公告监管处罚
2025-05-30
安徽/池州
质疑投诉
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对丹江口市2024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包1)、(包2)处理决定公告监管处罚
安徽/池州-2025-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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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对丹江口市****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包*)、(包*)处理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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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考核结果
丹江口市财政局关于对丹江口市****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包*)、(包*)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丹江口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丹江口市****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包*)、(包*)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丹江口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地址:丹江口市北京路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四中)东南侧约***米
三、基本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联合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三查一助”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的通知》(丹财采发〔****〕*号),本机关对丹江口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包*)、(包*)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本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采购文件、采购程序等进行监督检查。经依法调查,存在的问题如下: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以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品牌或者供应商);
*.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且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招标文件中存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策前后矛盾,损害公平竞争的问题。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采购人(丹江口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废标。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丹江口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