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类和法医类鉴定技术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5-30
四川/内江
中标结果
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类和法医类鉴定技术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内江-2025-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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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类和法医类鉴定技术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车辆类和法医类鉴定技术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谨诚司法鉴定所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号*栋附***号 | ***,***.**元 | 法医类鉴定服务(百分比):**%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包一:法医类鉴定服务):
服务类(四川谨诚司法鉴定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其他鉴证服务 | 法医类鉴定服务 | 法医类鉴定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庆华(采购人代表)、杨先绪、成欣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加上合理利润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玖元整);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内江分行;账号:*****************;行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段**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办事处红光社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昌市中山路*段*号*楼 (隆昌市档案馆对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海女士
电话:************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