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崇仁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5-30
江西/抚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崇仁县崇仁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抚州-2025-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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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 文   号:崇发改农经〔****〕***号

    成文日期: **********

​关于崇仁县崇仁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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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仁县崇仁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水利局

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崇仁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崇水函〔*****文件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崇仁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崇仁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

、建设性质: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本项目涉及水污染治理、水质提升工程及水生态保护修复Ш大类工程。

*)水污染治理工程包括城区生活污染治理*原位净化系统**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总防治面积*.****

*)水质提升工程包括建设河口湿地总面积*.****、旁流湿地总面积*.****

*)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包括建设生态缓冲带总面积**.****、生境修复面积**.****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总投资匡算****.**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各级资金,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万元,地方配套资金****.**万元。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年*月至****年**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水利局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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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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