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警务保障辅助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05-30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警务保障辅助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厦门-2025-05-30 00:00:00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警务保障辅助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警务保障辅助服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警务保障辅助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厦门市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号客运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警务保障辅助服务 *(年) ¥*,***,***.**** ¥*,***,***.** 服务人员需身体健康,体态端庄,男性身高*****,女性*****以上,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情形等,还需要满足服务工作的其他要求等。服务人员上下班时间与院部法警人员同步。如遇特殊情况,服务人员需同院部警员共同延迟下班直到工作结束,由此产生的服务人员超时加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超时加班费用。人员配备应满足“项目需求”中提出的工作内容,配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工作需求。服务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服务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含协助安全检查、协助机关安保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协助庭审警务保障、协助配合强制执行工作等)。采购人将定期对成交人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须服从采购人对人员的一体化管理,接受采购人的指挥和调度,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采购人单位内部对服务人员岗位进行调整,成交人应满足本项目辅助服务工作的人员需求,协助完成好应急工作任务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不得有推诿拖拉、出工不出力等行为,并接受采购人对其工作质量的考核和验收。成交人派驻人员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驻场人员发生违反管理规定行为或被采购人考评不合格的,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在*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厦门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警务保障辅助服务续签合同.***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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