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2025-05-29 00:00:00
****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永昌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永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分散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确定*家培训机构为永昌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承担永昌县****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框架协议采购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万元 | 服务 | |
标段名称: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根据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金财发〔****〕**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申请人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 项证明材料;若申请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 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申请人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申请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标段内容: 确定*家培训机构为永昌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承担永昌县****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框架协议采购文件)。 |
招标项目
出让项目名称 | ****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转让方名称 | 永昌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 经办人 | 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出(转)让方式 | 挂牌出让 | * |
监督机构 | 永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
宗地数量 | 项目预算 | *.******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
出让方案内容与范围 | 确定*家培训机构为永昌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承担永昌县****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框架协议采购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万元 | 挂牌出让 | * | |
标段名称: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根据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金财发〔****〕**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申请人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 项证明材料;若申请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 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申请人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申请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标段内容: 确定*家培训机构为永昌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承担永昌县****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框架协议采购文件)。 |
招标项目
出让项目名称 | ****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永昌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 交易机构名称 | 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
出让方案内容与范围 | 确定*家培训机构为永昌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承担永昌县****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框架协议采购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万元 | 网络竞价 | |
标段名称: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根据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金财发〔****〕**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申请人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 项证明材料;若申请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 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申请人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申请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标段内容: 确定*家培训机构为永昌县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承担永昌县****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框架协议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