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2025-05-26 00:00:00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社会〔****〕**号
成文日期: **********
关于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部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部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部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崇教体函字〔****〕**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部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部提升改造项目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
三、建设性质:改建、扩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崇仁县第一中学高中部进行提升改造,新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艺术中心****平方米,科创中心****平方米;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食堂改造面积****平方米,宿舍改造面积****平方米;新增学位数****位;配套设备设施购置,校园内道路以及消防、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配套****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专项债券****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年*月—****年*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第一中学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