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JH25-210800-00187(YKSGZC2025004)变更公告
2025-05-29
辽宁/阜新
变更澄清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JH25-210800-00187(YKSGZC2025004)变更公告
辽宁/阜新-2025-05-29 00:00:00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变更公告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年*月*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 *.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部分调整。 请各位供应商重新下载新招标文件,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新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话:************

来源:时间:**********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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