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年产**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智能化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年第*号)、《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渝发改规范〔****〕*号),结合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年产**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智能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项目代码:************************)节能报告。
二、建设周期:****年*月至****年*月。
三、项目主要产品为铝合金板、带、箔材,其中Ⅰ类热轧带材(热轧)单位产品能耗**.**千克标准煤/吨,Ⅰ类冷轧带材(冷轧+退火)单位产品能耗***.**千克标准煤/吨,Ⅰ类冷轧板材(冷轧+退火)单位产品能耗***.**千克标准煤/吨,Ⅰ类单零箔(冷轧)单位产品能耗**.**千克标准煤/吨,均达到《变形铝及铝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对应种类产品的*级能耗水平。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四、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当量值)、******.**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力*****.**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吨(当量值)、*****.**吨(等价值);年耗天然气****.**万标方,折合标准煤*****.**吨。
五、请项目法人在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结构。在满足工艺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合理布置生产车间设备、工艺流程、划分生产区域,减少物料、能源在输送、分配及主要生产工序等环节产生的过程消耗,加强余热回收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电机、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变压器等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应达到项目建设时的能效节能水平,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规范,完善项目主要耗能设备计量仪表配置,提升能源计量监测水平,同时结合项目能源监控需求,进一步细化项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做好能源统计与分析。
(四)按要求开展节能验收。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节能验收报告应在发展改革部门存档备查,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要求。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年第**号)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并按规定接受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
六、市级节能主管部门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及以上时,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八、本审查意见不对项目用能节能以外事项进行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作为履行其他审查手续的依据或前置条件。
九、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