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深南财书〔2025〕38号)
2025-05-29
广东/深圳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深南财书〔2025〕38号)
广东/深圳-2025-05-29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深南财书〔****〕**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批量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健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六路**号雪松大厦*座***

被投诉人*: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号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楼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前海康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号*栋***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重新采购第*次),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于****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 **** 年 **月**日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深圳市前海康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康联公司”)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不符合招标要求评分标准,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未履行好投标资料的审查工作,前海康联公司类似项目业绩应得*分;*.前海康联公司虚假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谋取中标,虚假响应技术参数要求“▲*.* **** ***(典型值)≤*.*****”;*.前海康联公司虚假响应技术参数要求“▲**单个扫描野一次扫描最大通道数≥**通道”。

五、投诉处理依据及结果

****年*月**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回投诉声明函》,申请撤回对本项目的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另,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等所需时间共计***个工作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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