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椒江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5-29
浙江/台州
质疑投诉
2025年椒江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浙江/台州-2025-05-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椒财采确临[****]**号

二、项目名称:****年椒江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科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号*层*****

被投诉人*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明路**号

被投诉人*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幢(北门)**楼

当事人*温州欣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南街道宁康西路***号

当事人*普美康(江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百胜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对**** 年椒江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椒财采确临[****]**号)做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于同日予以受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驳回投诉。
当事人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椒江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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