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水养殖整改销号技术服务(交易公告)
2025-05-29
广东/汕尾
中标结果
汕尾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水养殖整改销号技术服务(交易公告)
广东/汕尾-2025-05-29 00:00:00
广东/汕尾-2025-05-29 00:00:0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 汕尾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水养殖整改销号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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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 ************************* |
项目业主名称 |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合同名称 | 汕尾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水养殖整改销号技术服务 |
合同编号 | ************************* |
合同总金额 | ******.** |
履约人员 | |
服务期限说明 | |
服务内容 | 一、工作内容 (一)工作内容 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完成《汕尾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整改事项的销号评估工作。对广东省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汕尾市高位养殖池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出具相应整改成效评估报告。按照销号工作指引要求,将环保督察整改事项销号评估资料形成信息化档案。 (二)销号资料汇编要求 对照整改任务,对销号资料进行汇总装订成册,同时指导各配合单位规范销号资料管理,确保销号资料规范、完整、充分,经得起推敲,具有说服力。销号资料应包括: *.涉及宏观政策类、长效机制和制度建立的整改任务,应提交安排部署、方案制定、工作落实、会议纪要、规范、记录等文件类资料。 *.涉及治理恢复类整改任务,应提交治理方案、治理前后照片影像对比、监测报告、监理报告等资料。 *.涉及采取专业工程技术、项目建设的,应提交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具体设计和施工过程落实完成情况、监理报告、专业机构评估报告等资料。 (三)主要依据 *.《广东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 *.《汕尾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汕尾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汕尾市直机关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五)成果提交 提交资料包括: 《广东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评估报告》; 《广东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评估报告》; *.佐证资料。(详见需求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