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2025-05-27 00:00:00
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金昌市大数据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中勘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金昌市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分散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对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万元 | 服务 | |
标段名称: 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本条第***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公示期内行业监管部门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注*: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本项目行业划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段内容: 对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项目
出让项目名称 | 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转让方名称 | 金昌市大数据中心 | 经办人 | 甘肃中勘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出(转)让方式 | 挂牌出让 | * |
监督机构 | 金昌市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
宗地数量 | 项目预算 | ****.******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
出让方案内容与范围 | 对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 *********************** | ****.******万元 | 挂牌出让 | * | |
标段名称: 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本条第***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公示期内行业监管部门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注*: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本项目行业划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段内容: 对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项目
出让项目名称 | 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金昌市大数据中心 | 交易机构名称 | 甘肃中勘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
出让方案内容与范围 | 对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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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万元 | 网络竞价 | |
标段名称: 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本条第***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公示期内行业监管部门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注*: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本项目行业划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段内容: 对金昌市城市云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