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下汤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澄清/变更公告
2025-05-26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巢湖市下汤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05-26 00:00:00

巢湖市下汤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巢湖市下汤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市下汤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我单位参与:招标项目名称:巢湖市下汤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投标,本项目造价仅****万元,第一次巢湖市下汤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时要求的是项目经理获得过市级优质工程奖,但是第二次需要项目经理获得过省优质工程奖,要求是否过高?在如今的营商环境下,是否有失公平公正。建议改成市级优质工程奖。

答: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本项目争创省级优质工程,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规定,设置为省级及以上奖项符合规定要求。

*、我方报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巢湖市下汤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活动,项目编号为**************。投标人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运维负责人业绩要求:“******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运维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类似项目运维服务业绩,且运维合同中年度运维费不少于**万元,实际运维时间不少于一年,每有一个业绩得*分,满分*分。注:“类似项目”指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如污水处理设施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运维服务业绩。”

请问:注:“类似项目”指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如污水处理设施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运维服务业绩,备注中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是否包含水环境信息化监测监控类项目,如地表水国考断面电子围栏建设项目,合同内容包含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的视频监控服务、智慧可视化监管服务、视频监控及运维驻场服务等服务内容,是否予以认可加分?

答:提供单独的信息化监测监控类项目不予认可。运维负责人业绩中的“类似项目”应为城乡公共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业绩(如污水处理设施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否则不予认可。

*、“巢湖市下汤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人员奖项荣誉要求为******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省级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奖项荣誉得*分,满分*分。

我单位项目经理承担的园林绿化业绩在******日以后获得“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该协会可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颁发的省级优秀园林工程奖奖项荣誉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答: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只要是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荣誉的,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均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运维资质为有效的营业执照,我司拟联合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参与联合体投标,针对联合体协议书模版中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署名的地方是否可以用营业执照中的负责人署名?

答: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扫描件,总公司及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均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第*.*.*项规定的情形。

满足上述投标情形的分公司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中分公司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可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名。

*、招标文件关于运维负责人业:******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运维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类似项目运维服务业绩,且运维合同中年度运维费不少于**万元,实际运维时间不少于一年,每有一个业绩得*分,满分*分。注:“类似项目”指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如污水处理设施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运维服务业绩。运维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如下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结果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查询网站必须为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或各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或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成交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必须加盖政府部门公章);

③合同甲方出具的项目履约完成证明材料,或项目实际运维服务已满一年且正在运维的履约中证明材料;

④以上涉及到的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应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否则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如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且未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或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前后不一致且不能明确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问:我公司真实运维负责人业绩,不能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查询网站必须为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或各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也不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成交证明材料(证明资料必须加盖政府部门公章),能否提供甲方付款流水或项目开票和甲方的证明等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巢湖市夏阁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水上公园路与文明巷交口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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