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门急诊、住院、医技科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总院)—A医疗设备采购(二次)质疑公示
2025-05-26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新闻资讯
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门急诊、住院、医技科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总院)—A医疗设备采购(二次)质疑公示
贵州/贵阳-2025-05-26 00:00:00
贵州/贵阳-2025-05-26 00:00:00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门急诊、住院、医技科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总院)—*医疗设备采购(二次)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门急诊、住院、医技科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总院)—*医疗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代理: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曼迪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渔安街道渔安安井片区未来方舟***组(*)* 单元**层**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根据贵方公示的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项目**“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投标产品型号为:***,质疑中标人投标产品的注册证合法性。
事实依据:经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公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浙械注准***********),该注册证“型号/规格”栏中列明的型号为:***********,***********,***********,***********,未包含型号:***。中标产品型号与注册证不符,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管法规。”
法律依据:引用《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引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引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医疗器械的型号必须与注册证一致。
质疑事项*:编号**:全自动精液分析仪,品牌穗加医疗,型号****Ⅱ****,所提供产品无法响应该项目的参数*.理化指标分系统;*. 全程智能化一体机 *)仪器可全流程自动完成精液理学检验和动力学分析,仪器一键式”完成*大检测步骤:精液恒温液化、粘度检测、称重体积测量、 外观检测、**值测定、自动制片、自动镜检分析精子的数量、精子活力;*)精液外观检测:仪器可自动完成精液外观检测,*)精液酸碱度检测:器可自动完成精液酸碱度检测,*)精液量检测:仪器可自动完成精液量检测,*)液化时间检测:仪器可自动完成液化时间检测,*)液化程度检测:仪器可自动完成液化程度检测,*. 恒温控制功能恒控制系统包括:*****℃恒温液化环境;温度准确度应≤±*.*℃;*. 智能判断精子的凝聚功能;*)智能判定精子凝集和凝集情况;*) 仪器自动启动稀释功能。
事实依据:穗加医疗, 型号****Ⅱ****的注册证,适用范围:用于精子质量的分析,可对人体精子的浓度活力、形态、存活率、***碎 片进行体外检测分析,并对检测分析进行质量控制。无招标条款要求的理化指标分析,他们的彩页及相关说明书也无法做到,质疑事项中的条款。可见该产品注册证。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脑涨落图仪”参数:“*.*病例分析报告具有功率失衡率显示的功能。”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投标产品(品牌:北京老同仁,规格型号:*******)招标参数要求病例分析报告具有失衡率显示的功能,北京老同仁光电的病例分析报告上没有任何功率失衡率显示的功能体现,不符合招标参数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脑涨落图仪”参数:“*.*病例分析报告可提供递质在各脑区的递质相对功率检测值及相对值分布。”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公司: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北京老同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老同仁光电),中标产品:脑涨落图仪(*******), 神经递质功率和神经递质相对功率是两种不同参数指标,招标参数要求提供病例分析报告提供递质在各脑区的递质相对功率检测值及相对值分布,北京老同仁光电的病例分析报告上只有神经递质功率指标,没有任何神经递质相对功率指标及相关描述,更不能提供递质在各脑区的递质相对功率检测值及相对值分布,不符合招标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货物名称:脑涨落图仪,编号**,规格技术参数明细表,详细参数:“*.*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具备以下分析指标:神经递质相对功率、运动指数、兴奋抑制指数 血管舒缩指数 ”,中标公司: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北京老同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老同仁),中标产品:脑涨落图仪(*******), 招标参数要求提供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具备神经递质相对功率指标,神经递质功率和神经递质相对功率是两种不同参数指标,北京老同仁光电产品注册检验报告上只有神经递质功率指标,没有任何神经递质相对功率指标及相关描述,不符合招标参数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投标产品(品牌:北京老同仁,规格型号:*******)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附:北京老同仁光电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红外辐照治疗装置”参数:“*.照射深度≥****。”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河南德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型号:*******,照射深度达不到****(德恩彩页证明),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酶标仪”参数:“**要求工作环境工作环境: *℃~**℃;相对湿度≤**%。”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深圳市汇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品牌汇松,中标型号:*****,产品工作环境温度,*℃~**℃;温度,**%***%;无法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参数:“*.*臭氧残留量检测:设备持续工作*小时,房间空气中臭氧残留量为≤*.*****/*³。”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迈尔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品牌:迈尔科技,中标型号:(**/********),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官网上查询该产品的信息,该官网上查询到杭州迈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的检测报告明确显示工作*小时后,空间中平均臭氧浓度≤*.*****/*³,最低为*.****/*³,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参数:“*.*进出风方式:***°进出风,下进上出。”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迈尔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品牌:迈尔科技,中标型号:(**/********),官网上查询该产品的信息,公开的产品图片明确显示其进出风方式无法满足***°进出风要求,只能单方面进出风。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 手术器械通体不锈钢设计,一体成型。”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根据产品彩页可知:手术器械非一体成型,手柄及钳杆可拆卸,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 最大直径<***,器械通道≥*.***。”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根据注册证可知,刨削系统使用的宫腔镜最大插入外径*.***,且器械通道仅≥***,达不到*.***粗的要求。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高清内窥镜,视向角≥*°,视场角≤**°,工作长度<*****。”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宫腔镜注册证显示:索德宫腔镜视场角最大**°,不满足≥**°的要求,索德宫腔镜镜体最短*****因此,此条参数要求索德公司不满足(可见索德公司注册证附页)。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 手柄及刀管均可耐受高温高压及等离子灭菌。”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说明书明确写明:手柄不得使用高温高压消毒。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 动力驱动,扭矩≥*.**·*。”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说明书明确写明:除********Ⅰ**外,扭矩均为****·*(即*.****·*)。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 主机有两个接刀头的接口。”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此产品说明书明确指示,只有一个手柄连接口。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触控液晶显示屏可同时显示实时转速、整体手术时间以及切除时间。”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经调查,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此产品无时间显示,仅显示转速和切割方向。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试用范围:配合宫腔内窥镜下应用,妇科专用(与注册证匹配)”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经调查,*.索德公司注册范围:用于内窥镜手术中,实现绞碎或切除骨组织或软组织等手术功能,注册证未明确写明“配合宫腔内窥镜”;*.注册证号为“浙械注准***********”,其中标黄的“**”仅表示“有源手术器械”,妇科专门的目录编号为“**”。基于以上两点,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依据:经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公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浙械注准***********),该注册证“型号/规格”栏中列明的型号为:***********,***********,***********,***********,未包含型号:***。中标产品型号与注册证不符,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管法规。”
法律依据:引用《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引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引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医疗器械的型号必须与注册证一致。
质疑事项*:编号**:全自动精液分析仪,品牌穗加医疗,型号****Ⅱ****,所提供产品无法响应该项目的参数*.理化指标分系统;*. 全程智能化一体机 *)仪器可全流程自动完成精液理学检验和动力学分析,仪器一键式”完成*大检测步骤:精液恒温液化、粘度检测、称重体积测量、 外观检测、**值测定、自动制片、自动镜检分析精子的数量、精子活力;*)精液外观检测:仪器可自动完成精液外观检测,*)精液酸碱度检测:器可自动完成精液酸碱度检测,*)精液量检测:仪器可自动完成精液量检测,*)液化时间检测:仪器可自动完成液化时间检测,*)液化程度检测:仪器可自动完成液化程度检测,*. 恒温控制功能恒控制系统包括:*****℃恒温液化环境;温度准确度应≤±*.*℃;*. 智能判断精子的凝聚功能;*)智能判定精子凝集和凝集情况;*) 仪器自动启动稀释功能。
事实依据:穗加医疗, 型号****Ⅱ****的注册证,适用范围:用于精子质量的分析,可对人体精子的浓度活力、形态、存活率、***碎 片进行体外检测分析,并对检测分析进行质量控制。无招标条款要求的理化指标分析,他们的彩页及相关说明书也无法做到,质疑事项中的条款。可见该产品注册证。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脑涨落图仪”参数:“*.*病例分析报告具有功率失衡率显示的功能。”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投标产品(品牌:北京老同仁,规格型号:*******)招标参数要求病例分析报告具有失衡率显示的功能,北京老同仁光电的病例分析报告上没有任何功率失衡率显示的功能体现,不符合招标参数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脑涨落图仪”参数:“*.*病例分析报告可提供递质在各脑区的递质相对功率检测值及相对值分布。”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公司: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北京老同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老同仁光电),中标产品:脑涨落图仪(*******), 神经递质功率和神经递质相对功率是两种不同参数指标,招标参数要求提供病例分析报告提供递质在各脑区的递质相对功率检测值及相对值分布,北京老同仁光电的病例分析报告上只有神经递质功率指标,没有任何神经递质相对功率指标及相关描述,更不能提供递质在各脑区的递质相对功率检测值及相对值分布,不符合招标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货物名称:脑涨落图仪,编号**,规格技术参数明细表,详细参数:“*.*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具备以下分析指标:神经递质相对功率、运动指数、兴奋抑制指数 血管舒缩指数 ”,中标公司: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北京老同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老同仁),中标产品:脑涨落图仪(*******), 招标参数要求提供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具备神经递质相对功率指标,神经递质功率和神经递质相对功率是两种不同参数指标,北京老同仁光电产品注册检验报告上只有神经递质功率指标,没有任何神经递质相对功率指标及相关描述,不符合招标参数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投标产品(品牌:北京老同仁,规格型号:*******)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附:北京老同仁光电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红外辐照治疗装置”参数:“*.照射深度≥****。”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河南德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型号:*******,照射深度达不到****(德恩彩页证明),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酶标仪”参数:“**要求工作环境工作环境: *℃~**℃;相对湿度≤**%。”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深圳市汇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品牌汇松,中标型号:*****,产品工作环境温度,*℃~**℃;温度,**%***%;无法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参数:“*.*臭氧残留量检测:设备持续工作*小时,房间空气中臭氧残留量为≤*.*****/*³。”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迈尔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品牌:迈尔科技,中标型号:(**/********),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官网上查询该产品的信息,该官网上查询到杭州迈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的检测报告明确显示工作*小时后,空间中平均臭氧浓度≤*.*****/*³,最低为*.****/*³,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参数:“*.*进出风方式:***°进出风,下进上出。”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迈尔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品牌:迈尔科技,中标型号:(**/********),官网上查询该产品的信息,公开的产品图片明确显示其进出风方式无法满足***°进出风要求,只能单方面进出风。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 手术器械通体不锈钢设计,一体成型。”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根据产品彩页可知:手术器械非一体成型,手柄及钳杆可拆卸,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 最大直径<***,器械通道≥*.***。”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根据注册证可知,刨削系统使用的宫腔镜最大插入外径*.***,且器械通道仅≥***,达不到*.***粗的要求。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高清内窥镜,视向角≥*°,视场角≤**°,工作长度<*****。”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宫腔镜注册证显示:索德宫腔镜视场角最大**°,不满足≥**°的要求,索德宫腔镜镜体最短*****因此,此条参数要求索德公司不满足(可见索德公司注册证附页)。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 手柄及刀管均可耐受高温高压及等离子灭菌。”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说明书明确写明:手柄不得使用高温高压消毒。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 动力驱动,扭矩≥*.**·*。”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说明书明确写明:除********Ⅰ**外,扭矩均为****·*(即*.****·*)。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 主机有两个接刀头的接口。”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此产品说明书明确指示,只有一个手柄连接口。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触控液晶显示屏可同时显示实时转速、整体手术时间以及切除时间。”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经调查,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此产品无时间显示,仅显示转速和切割方向。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商: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第**项产品“宫腔镜手术动力(刨削)系统”参数:“*.*试用范围:配合宫腔内窥镜下应用,妇科专用(与注册证匹配)”的响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中标厂家:杭州索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德公司),中标品牌:索德医疗,规格型号:***,经调查,*.索德公司注册范围:用于内窥镜手术中,实现绞碎或切除骨组织或软组织等手术功能,注册证未明确写明“配合宫腔内窥镜”;*.注册证号为“浙械注准***********”,其中标黄的“**”仅表示“有源手术器械”,妇科专门的目录编号为“**”。基于以上两点,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求:立即对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进行核查;如查证我司质疑事项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重新组织评审依法确定中标人或顺延第二名 。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单位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的关于“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门急诊、住院、医技科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总院)—*医疗设备采购(二次)”的质疑函,现针对贵公司质疑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贵公司提出的**项质疑,是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的结果,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我公司无法判定是否存在虚假应标。因此贵公司质疑事项均不成立。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如你单位对上述回复不满意,请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向贵阳市南明区财政局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六、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