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2025-05-26 00:00:00
玉溪市某单位****年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玉溪市某单位****年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方式 |
服务期限 |
第*包 |
肉类、水产、蛋类、冻品等 |
副食品标准应同时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物资所属品类的卫生、质量要求。肉禽、水产类不能出现霉烂变质、发臭变色、注水等问题;水果蔬菜类产品不能出现外层霉烂变质;牛奶、调料类不能出现以次充好、临近保质期的情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红塔、峨山、江川、通海、华宁,具体地点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食品原料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日配送) |
第*包 |
蔬菜、水果、调料干货、豆制品、奶制品、早点、饮料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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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服务分类如果出现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项目预算:第*包:约***万元/年;第*包:约***万元/年。项目预算为预估发生的年度费用总价,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为确保有效竞争、公平公正,按照兼投不兼中的方法,本项目*个标包(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别确定*家供应商中标,备选*家供应商。
注:*、如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包的投标,在包*评审结束时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则在包*中就不再推选为中标供应商或备选供应商。中标或备选供应商按照评审结果顺序后延,以此类推;*、在包*评审结束时被推荐为备选供应商,但包*评审结束其被推选为中标供应商,则不再推选其为包*的备选供应商。备选供应商按照评审结果顺序后延,以此类推;*、在包*评审结束时被推荐为备选供应商,则不再推选其为包*的备选供应商。备选供应商按照评审结果顺序后延,以此类推。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年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营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投标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通知书,以上证件日期均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追缴期限: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年,即开标之日起*年内,发现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年的不再追缴(提供承诺书)。
(八)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
(一)申领时间:****年** 月** 日至** 月** 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送。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营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投标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通知书,以上证件日期均须在有效期内。
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邮箱:**********@**.***。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 月** 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日**时**分。
(三)投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一)开标时间:****年** 月** 日**时**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联 系 人:李老师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
项目监督人:邓老师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