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2025-05-23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快办业务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中心业务服务费*快办业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宇翔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昌路**号***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心业务服务费*快办业务服务(四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为规范本服务项目工作岗位人员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中标人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为采购人招聘符合要求的员工,确保高质量完成服务项目。 *.本服务项目岗位需求。所需业务岗位共计**个,相关人员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做性别、学历和专业调整。具体如下: 窗口柜员岗位:**个(其中一楼咨询台岗位*个;三楼办不成事窗口岗位*个;市本级快办受理窗口岗位**个;四区快办受理窗口岗位共**个)。上述岗位经办人员要求年龄**周岁以下,性别不限,体貌端正,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范围不限。 *.中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经办岗位要求组织员工并对其无违法犯罪记录进行确认。员工一经确定,双方应拟定《员工花名册》,《员工花名册》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劳动报酬数额、社会保险费数额等内容。 *.由中标人与适岗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医疗、工伤、生育后续保障及意外伤害责任方等内容。 *. 中标人需承担的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补充工伤)、福利(含早午餐、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中标人须按时足额向员工发放工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丹东市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参保并及时缴费。 *.采购人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及行业业务规范教育,并进行日常考核。中标人需安排专人(不低于*人)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安全教育,协调关系,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 根据上级要求和业务经办实际情况,如需对业务经办岗位进行调整的,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 合同签订一周内完成人员招聘及岗前培训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