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关于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采购会计服务协助开展内审和纪检工作项目的其他公告
2025-05-23
广东/深圳
招标采购
21关于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采购会计服务协助开展内审和纪检工作项目的其他公告
广东/深圳-2025-05-23 00:00:00

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纪律检查工作

委员会关于聘请会计服务协助开展内审

和纪检工作项目竞价采购补充公告

*#***;

各投标人:

我委关于聘请会计服务协助开展内审和纪检工作项目,因原报价单关于工作量的细化不够明确,导致各供应商存在未按要求工作量报价的情况。现对《关于聘请会计服务协助开展内审和纪检工作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作如下补充细化更新:

一、细化更新内容

原公告条款“(*)服务时长。预计*年服务时长约为***天工作量。参加驻点服务人员***人,至少有一名注册会计师。”

细化更新为:“(*)服务时长。预计*年服务时长为***天工作量(其中‘内审服务’工作量要求为*****天,‘纪检及其他会计相关工作服务’工作量要求为*****天,合计工作量为***天)。参加驻点服务人员***人,至少有一名注册会计师。”

二、报价单调整

原《附表*:报价单》同步更新,细化内审服务与纪检及其他会计相关工作服务分项报价要求,已投标供应商需按细化更新后的要求调整分项报价,但总价不得变更。


*#***;*#***;*#***;*#***;三、投标时间

请各供应商于****年*月**日*:**至*月**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提交修订后的报价单(附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表*)及相关证明(均需加盖公章)。

四、特别说明

本次细化更新仅为分项工作量细化,不涉及服务范围、标准及总价的实质性调整。

已投标供应商需重新上传文件,仅可修改分项报价,总价须与原响应文件一致。

各供应商应确保分项报价与工作量匹配,若存在显著不平衡报价,采购人有权要求书面澄清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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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年*月**日 *#***;*#***;*#***;*#***;*#***;

*#***;

*#***;附表* 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采购会计服务协助开展内审和纪检工作项目报价单

*#***; 附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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