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隔离设施清洗服务外包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向东南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省辰波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交通隔离设施清洗服务外包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交通隔离设施清洗服务外包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叁拾伍万叁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 | 京式中心隔离护栏 | 米 | **.** | * | 京式机非隔离护栏 | 米 | **.** | * | 人行消能防撞护栏 | 米 | **.** | * | **警示柱 | 根 | **.** | * | 隔离梁***、*** | 米 | **.** | * | 百川人行护栏 | 米 | **.** | * | 防撞柱子含过街柱、横道柱 | 根 | **.** | * | 黄闪灯 | 盏 | **.** | * | 新型机非护栏**** | 米 | **.** | ** | 防撞桶及水泥防撞墩 | 个 | **.** | ** | 机非护栏**** | 米 | *.** | ** | 新式人行护栏 | 米 | **.** |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原则一日一清洗,目测无污渍、擦拭无积垢。 *、乙方应按附件 *《天心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服务外包”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履行清洗责任。 *、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对交通设施进行清洗(遇重大检查或恶劣天气需要补洗的根据采购人相关安排进行清洗作业)。
*.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项目工程量,乙方必须配备作业人员 ** 人(含)以上,随车作业人员应符合劳动法规定,乙方必须为参与清洗保洁的员工购买相关保险。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至少提供 * 台清洗车辆及至少两台日常巡查车。其中多功能护栏机械清洗车不少于 * 台。实现人工加机械洗抹的作业方式,并安装 *** 终端,接入采购人智慧环卫管理服务平台监管系统,费用由乙方承担。
*.其他要求
*、遇特殊情况如创建文明城市、重要线路、重大活动和各类迎检保障等乙方无条件服从采购人要求进行清洗,不额外增加费用。 *、清洗期间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摆放反光锥,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身着反光背心,必须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乙方在清洗保洁中必须遵守安全作业有关规定,工作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在清洗前,协助对车辆刮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护栏错位变形需维护恢复安装后再进行清洗作业。 *、乙方必须确保: (*)服务人员必须无不良记录; (*)服务设备必须合法; (*)服务的人员和设备必须购买保险且保险在有效期内; (*)乙方自行承担其违反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等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乙方签订合同时应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清洗维护服务方案交采购人备案。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对项目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交通隔离设施进行清洗维护作业。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乙方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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