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05-19 00:00:00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城区九都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蕉城区九都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宁区九政〔****〕**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可以进一步完善蕉城区旅游基础设施,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蕉城区九都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
四、项目单位: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拟对建设九都旅游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内容包含:改造提升游客服务中心****平方米;停车场及充电改造***个;铺路照明灯建设***盏;飞线整理****米;配置旅游移动公厕*处;旅游区域环境整治****平方米,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其余资金由业主自筹安排。不得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材料、重要设备)、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请据此批复文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及项目建设“六制”要求,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报批后,方可报建施工。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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