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公务服务中心荣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5-16
四川/自贡
变更澄清
荣县公务服务中心荣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自贡-2025-05-16 00:00:00

荣县公务服务中心荣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荣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三、人员配置要求中人员其他要求第一款内容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

采购包*:

标的名称:荣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外包服务(一)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三、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其他要求中: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人员须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派人员一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相关信息,且所有人员均应符合本项目岗位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在合同期限内,供应商确需人员变动时,必须向采购人汇报并经采购人同意,如采购人不同意更换,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服务人员。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更换或采购人同意供应商自行更换的,均应在*日内更换完毕,更换后的人员应与被更换的人员有相同的水平和资历,且完全满足本项目对人员的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现更正为: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符合本项目岗位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在合同期限内,供应商确需人员变动时,必须向采购人汇报并经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服务人员。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更换或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更换的,更换后的人员应与被更换的人员有相同的水平和资历,且完全满足本项目对人员的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自贡市荣县财政局;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自贡市荣县旭阳镇沿河西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荣县公务服务中心

地址:荣县青阳街道荣州大道一段一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富川路**号*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倩

电话:************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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