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5-16 00:00:00
关于乐清市翁象大道及连接线(白象大道)新建管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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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柳白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乐清市翁象大道及连接线(白象大道)新建管道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收悉。我局分别以乐发改柳投资〔****〕*号、乐发改柳投资〔****〕**号、乐发改柳投资〔****〕**号文件批复、调整了乐清市翁象大道及连接线(白象大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为其子项目。我局以〔****〕**号、乐发改柳投资〔****〕**号文件批复和调整了乐清市翁象大道及连接线(白象大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明确未将电力和通信管道纳入。我局已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和概算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我局会议纪要〔****〕*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报批稿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清市翁象大道及连接线(白象大道)新建管道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电力和通信管道工程,在乐清市翁象大道及连接线(白象大道)建设工程红线范围内建设,无新增建设用地。新建电力管道*.***公里,通信管道*.*公里。 三、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批稿)中提出的设计方案。 四、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年。 五、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由乐清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 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深化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希接文后,严格按照乐委发〔****〕**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结)算及财务管理的规定》文件的有关规定,从紧控制造价,抓紧工程实施。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