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499号)
2025-05-16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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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499号)
广东/深圳-2025-05-16 00:00:00

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号)

  一、当事人: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号智慧广场*栋***

  法定代表人:徐*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基本情况

  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公司”)参与“半导体器件制备与测试实验室装修工程(重新采购第*次)”(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经调查,博大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份检测报告为虚假材料。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博大公司构成“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三、行政处罚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二项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将博大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对博大公司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元。

深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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