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购买道路交通监督服务(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05-14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购买道路交通监督服务(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厦门-2025-05-14 00:00:00
福建/厦门-2025-05-14 00:00:00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购买道路交通监督服务(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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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购买道路交通监督服务(二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购买道路交通监督服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厦门腾飞煌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内西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购买道路交通监督服务 | *(项) | ¥***,***.**** | ¥***,***.** |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人民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行为,提高民警在开展路面执勤、实施交通管制、处置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和执勤任务等工作中的自身安全防护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辅助性服务工作承接单位,为公安民警在执行警务活动中提供规范的安全防护设施、装备器材,以及警务活动结束后防护设施、装备器材的撤收并根据需要负责执法工作暂扣车辆的转运工作,以切实改进和完善公安民警在道路执勤执法中的安全防护保障工作,保障执法现场民警人身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中标人需在集美区驻点服务,并应至少配置*部服务保障车辆和*部装备设施运送保障车辆,配备车辆驾驶员*名(均需持准驾**及以上驾驶证),采用科学合理的运转管理机制,保证***天全天候**小时提供服务。配置专用车辆要求为:*吨及以上、配备*型号辅助轮、警示灯、行车记录仪等装备*辆,专用装备设施运送保障小组专用车辆*辆。服务期限暂定1年。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厦门市集美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