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三峡大道照明工程(老城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5-13
湖北/宜昌
审批|立项|规划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三峡大道照明工程(老城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湖北/宜昌-2025-05-13 00:00:00
湖北/宜昌-2025-05-13 00:00:00
发布机构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宜发改审批〔****〕**号
责任科室
行政审批科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三峡大道照明工程(老城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你局《关于审查三峡大道照明工程(老城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三峡大道照明工程(老城区)项目立项。现就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三峡大道照明工程(老城区)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你局申请,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周边居民夜间出行条件,提高夜间行车的舒适性和安全性。且项目已纳入《****年宜昌城区城建项目计划》,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址
宜昌市城区三峡大道道路沿线。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三峡大道路灯设施建设工程,北起坝区检查站,南止明珠小学,全长约*.*公里。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灯杆及基础、电缆及通道、加装单灯控制器等。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个月。
七、项目代建管理核准意见
同意采取委托方式进行代建。根据你单位来文,代建单位为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八、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项目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请接文后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