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2025-05-13 00:00:00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海盐县国有企业相关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中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县望海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请国内各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中望[****]****号
二、项目名称:望海街道成校搬迁装修工程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国有企业采购)
四、预算金额(元):******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工期 |
* | 望海街道成校搬迁装修工程项目 | 项 | * | ****** | 对文体中心底楼西侧进行改造,改造面积***平米,设置多功能教室*间,会议间*间,办公室*间,并配备部分教学设备,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日历天 |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符合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拟派的*类人员不能与*类人员为同一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公告、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获取方式:
*.*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时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并备注项目名称),代理机构收到报名人资料后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电汇/网银/现金
账户名称:浙江中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华丰路支行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人)的“三类人员”*类证书。拟派的*类人员不能与*类人员为同一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写上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提供扫描件);
(*)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八、投标送达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送达地点: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中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海盐县望海街道长安北路****号宝隆商业中心高层三楼)。
十、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浙江中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海盐县望海街道长安北路****号宝隆商业中心高层三楼)。
十二.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日**时止)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盐县望海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黄林海
项目联系方式 :*************
地 址:海盐县望海街道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黎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地 址:海盐县望海街道宝隆商业中心高层三楼
*.监督部门: 海盐县望海街道纪委
联系电话:*************
地 址:海盐县望海街道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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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