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标段(包)名称:清原县湾甸子镇集中供水一期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公示开始日期:****年**月**日
公示结束日期:****年**月**日
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
* 河南永坤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
* 辽宁鑫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宋云满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鲁****************
* 河南永坤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于春延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豫****************
* 辽宁鑫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杨姝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辽************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
* 河南永坤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辽宁鑫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督部门:抚顺市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陆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湾甸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湾甸子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箱:********@***.***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人:宫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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