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5-09 00:00:00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顺意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报价 | ******元 | |
授权代表 | 李思美 | |
服务期 | 三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服务期限结束且考核结果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维保起始时间以现场书面确认时间为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旭日天都小区电梯维修项目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