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5-12 00:00:00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筹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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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知识产权中心建设项目 (一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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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材料。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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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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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知识产权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 | 批 | * | *******.** | 否 | 标的**其他信息化设备: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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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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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投标报价 | **.**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 | 招标文件中带“▲”项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其他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文件中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每出现一个不符合或者负偏离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减*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每出现一个不符合或者负偏离招标文件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减*.*分。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出现*项不符合或者负偏离情形的,技术参数响应不得分。 注:技术偏离表中所有带“▲”的技术参数,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官网功能截图、厂商技术白皮书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标明页码,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材料无法证明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
* | 非强制节能或环保产品 | *.** |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每获得一个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证书的*.*分,共*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同一产品不重复计分)。 |
* | 实施方案 | **.** |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分析及完成目标简述、项目整体集成部署方案、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项目整体进度安排、质量保证计划、风险防控及应急预案、采购人及国家局验收配合计划等内容。可提供项目方案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每有一个模块深化、细化或提出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合理化建议的加*分,加至本项满分为止;上述模块描述不充分的每有一项减*分,方案模块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或有明显性错误的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
* | 售后服务 | *.** |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具体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体系、日常维护及应急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相关承诺、运维及售后服务流程、售后联系渠道、运维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可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每有一个模块深化、细化或提出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合理化建议的加*分,加至本项满分为止;上述模块描述不充分的每有一项减*分,方案模块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或有明显性错误的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
* | 培训方案 | *.** |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适宜于项目特点的培训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师资团队、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安排、适宜于项目的重点分析、培训资料及培训结果描述。可提供培训方案的得*分,投标人每有一个模块深化、细化或提出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合理化建议的加*分,加至本项满分为止;以此为基础,上述模块描述不充分的每有一项减*分,方案模块描述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或不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
* | 项目团队组成人员 | **.**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人)通过计算机技术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网络规划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的每有一项得*分,共*分。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通过计算机技术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软件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认证的,每提供*个得*分,每个证书最多得*分,共*分。 注*:须提供项目拟投入人员本单位在职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中标无效,且投标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经理)一人对应一证计分,人多证不重复计分。 |
* | 类似业绩 | *.** | 投标人可提供****年*月至今类似业绩的每有一项得*分,共*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对应的合同关键页(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为一份,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情形将作为无效业绩不得分。 |
合计: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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