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05-09 00:00:00
天长市****年****启那线石梁至汊涧段安全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长市****年****启那线石梁至汊涧段安全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天长市****年****启那线石梁至汊涧段安全提升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天长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滁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地址 |
天长市天康大道***号、滁州市龙蟠大道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巧玲、陆艳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佳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长市新河南路天翔嘉园一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青青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无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伍佰贰拾贰万伍仟零伍拾柒元伍角零分(*******.**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胡俊辉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苏**************** |
|
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 |
姓名 |
夏建新 |
证书名称 |
交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不高于***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煜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伍佰叁拾万柒仟柒佰捌拾玖元整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刘军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
|
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 |
姓名 |
韦章磊 |
证书名称 |
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不高于***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路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投标价(元)/费率(%) |
伍佰叁拾陆万零柒佰捌拾肆元壹角贰分(*******.**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李定坤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
|
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 |
姓名 |
王其华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不高于***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公管〔****〕*号标准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元,专家评审费**** 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佳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新河南路天翔嘉园一号楼,联系人:陈青青,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或线上提交投诉材料(****://****.*******.***.**/****/******/*********/************/********/************************************.****),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