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2025-05-08 00:00:00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制氢部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制氢部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制氢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制氢部分项目 建设地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为园区规划的工业空地 |
建设单位名称 |
内蒙古京能乌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
内蒙古利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项目概况: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制氢站配套**套*******/*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最大生产效率为********/*,平均生产效率********/*,年制氢*.*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食堂拟安装静电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通过排气管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油烟净化器对油烟废气的净化效率为**%,废气中油烟排放量降至*.*****/*,浓度可降到*.*****/*左右,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 脱盐水站排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设备清洗水、初期雨水均经收集后自运至乌兰浩特市成泽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至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排放至污水处理厂,均不会直接进入当地的水体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对厂内重点部位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可防止污水的下渗对当地的地下水产生污染,本项目污水对所在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地下水环境 本次选择地下水污染风险较大的脱盐水站废水池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表明:***的泄漏对保护目标造成的污染影响较小。 企业需严格落实本项目各工程单元的防渗措施,在厂区边界设置污染监测井,按要求定期进行跟踪监测。若发现泄漏立即切断污染源并对泄漏源进行修补,泄漏事故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是可以控制的。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电解液、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润滑油、废滤芯、废渗透膜、化验室废液、生活垃圾等。其中化验室废液、废电解液、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滤芯、废渗透膜、废催化剂、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处理;职工产生的生活固废在垃圾桶内暂存,再由园区环卫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脱盐水站高密度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污泥运至填埋场填埋或进行综合利用。综上,项目产生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 项目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保证操作环境中的设备噪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标准,从而对操作人员起到保护作用,同时通过距离衰减等,可保证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要求。 *、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大大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项目事故所造成的风险是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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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就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在当地公众网站和报纸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在公示过程中无意见反馈。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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