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229号)
2025-05-08
内蒙古/呼和浩特
招标采购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229号)
呼和浩特/内蒙古-2025-05-0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新校区餐厅宿舍办公配套设备采购(第一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洛阳市先导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西庞村顾龙路北**号

被投诉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

地址: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

被投诉人: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爱学习(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石浦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年被处以行政罚款****元,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投诉事项*:“爱学习”商标是漳州建晟家具有限公司(现为福建建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中标供应商涉嫌冒用或提供虚假商标,如在投标前获得商标授权则涉嫌联合体投标,如在中标后获得商标授权则涉嫌合同转包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属行业显示为软件和技术服务业,并非家具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生产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第*项投诉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第***项投诉。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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