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2025-05-07 00:00:00
为做好我县****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提升农业经营效益,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应,现就****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公开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资格要求
(一)申报对象。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从事种植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粮油作物的耕、种、防、收)的各类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专业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盟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公益性服务组织及本地挂靠、委托或转包等不符合条件的主体不得申报。
(二)资格要求
*.依法登记设立。依法在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具有组织实施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原则上参与社会化服务项目达*年以上。
*.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申报评审程序
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按要求填报《砚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机械清单等。届时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根据申报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砚山县****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
三、申报时间
本项目申报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 日,逾期不再受理。服务组织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后提交至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砚山县民族文化中心*号楼附楼一楼(砚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
附件:砚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
一审:魏建美 二审:胡锡光 三审:芶国艳
砚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服 务 主 体 | 名称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电话 | ||||
人数(个) | 机械数量(台、套) | |||
申请 内容 | 年 月 日 | |||
乡镇意见 | 年月日 | |||
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意见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