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5-06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临港隧道及兰花隧道安全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临港隧道及兰花隧道安全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津城管局函〔****〕***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招商局重庆公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临港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查及技术状态评定检验报告》、《兰花*号隧道机电设施定期检查及技术状态评定检验报告》,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临港隧道及兰花隧道安全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对江津区临港隧道及兰花隧道进行改造升级,排除安全隐患。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新建*座变电所内设施,更换低压馈线,完善相关供配电设施;*.更换照明灯具,增设隧道照明和应急照明控制系统;*.建设消防水管道,更换水泵等消防设施,更换车通、人通硬件及控制系统,新建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更换隧道监控和通信系统;*.完善隧道洞内洞外交安设施;*.完善临港隧道通风控制系统;*.建立隧道结构监测系统。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四、其他事项
(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二)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取得相关手续后,将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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