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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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温州/浙江-2025-05-06 00:00:00
乐清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来源:乐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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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嘉兴澳融进出口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乐清市柳市镇村级(沿海)物资配备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嘉兴澳融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南湖街道长 平路 *** 号 ** 幢 * 层 ***

五、基本情况

乐清市柳市镇村级(沿海)物资配备(项目编号:***********),预算金额**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于****年*月**日评审,当事人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与浙江陇东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嘉兴泽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内容异常一致,包括其中*处错误点一致(商务偏离序号*重号,技术偏离序号**重号,技术偏离序号**缺号),当事人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的产品数量、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与嘉兴泽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内容一致。已构成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七、处罚结果

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八罚款,计人民币肆仟壹佰陆拾元整(¥****.**)。上述罚款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乐清市财政局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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