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5-06 00:00:00
关于北蔡楔形绿地御南路(锦绣路*康凌路)、康凌路(御桥路*康花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 |
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御南路(锦绣路*康凌路)、康凌路(御桥路*康花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浦开集〔****〕**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北蔡楔形绿地路网结构和市政配套设施,改善周边地区环境,根据区域控详规划,原则同意北蔡楔形绿地御南路(锦绣路*康凌路)、康凌路(御桥路*康花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规划北蔡楔形绿地内,御南路西起锦绣路,东至康凌路,道路全长约*.**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米。康凌路北起御桥路,南至康花路,道路全长约*.**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米。规划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周边地块现状和开发情况等,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工程进行方案比选,并在排水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工程方案应当结合项目现状建设情况、相邻关系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整体性研究。
五、本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建设和后续管理、资金拨付及资产登记应按照《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金列入浦东新区建交委年度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 ** 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