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5〕3号)
2025-05-06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5〕3号)
秦皇岛/河北-2025-05-06 00:00:00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大气环境颗粒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怡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号剑桥春雨小区*号楼****室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原绿色商厦)
相关供应商:河北子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御园路***号融智科技园*号楼
当事人:秦皇岛市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大街***号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大气环境颗粒物在线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年*月**日开标,于*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为河北子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月**日投诉人向市交易中心提出质疑,*月**日市交易中心作出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质疑回复函中,未对河北子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材料的真实性问题予以充分回应,存在“未对中标人应标材料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的重大程序瑕疵及事实认定错误。 投诉事项*:回复中所涉及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存在严重质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该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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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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