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5-04-30 00:00:00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年苏州广电宣传合作的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苏州广电宣传合作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天薇巷**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年苏州广电宣传合作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成交单位须提供全媒体宣推合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电视、电台、图文等形式。 *、成交单位应抽调骨干人员组成采编组,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拍摄制作相关节目*期,每期***分钟;制作看苏州***图文推送*条;此外“汾湖发布”视频号的优选内容推荐*条到苏州广电视频号平台进行发布。 *、采购单位根据全年的工作重点,及时向成交单位提供宣推方向和内容,并根据双方策划,联系宣推对象,确定宣推时间。 *、服务期内,采购方可就成交方相关栏目中涉及到相关联的选题、话题时委任嘉宾,参与成交方节目拍摄制作;遇重大活动,双方提前沟通方案,共同策划宣推相关活动。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按采购单位要求。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夏丽娟、朱兴东、姜妍杉。
六、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万元以内*.*%、***~***万元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肆仟按肆仟计算)。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元整(¥:****.**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莘大道****号*****;
联系人:姜妍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燕宏、戴亚丽
电*****;话:*************
十、附件
无
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