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4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等三个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4-30
辽宁/朝阳
中标结果
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4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等三个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朝阳/辽宁-2025-04-30 00:00:00

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等三个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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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等三个项目
标段名称 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等三个项目 编号 ***********************
建设单位 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霍女士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 建设地点 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辽宁国策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 王李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 朝阳百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 白玉洁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 辽宁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 孔瑞雪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车向光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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