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2025-04-30 00:00:00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荣和•银滩蓝湾”项目**地块规划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公告(北自然资布〔****〕**号)
我局已受理北海荣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和•银滩蓝湾”项目**地块规划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鉴于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上述调整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荣和•银滩蓝湾”项目**地块位于新世纪大道以东、美景路以南。原方案于****年*月审批通过。现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申请方案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如下:一、调整局部总平面布局,包括总平绿化布置、地上停车位布局、消防扑救面位置及室外健身场地进行了调整。其*#楼及幼儿园已建部分保持不变。二、调整总平局部机动车停车位位置,地面停车位数量由***个调整为***个。三、调整*#、*#、*#及*#楼内部平面户型;*#、*#、*#楼建筑层数由**层调整为**层,*#楼*单元层数由**层调整为**层,*#楼*单元建筑层数由**层调整为**层,调整后总户数由***户调整为***户,整体建筑外立面颜色效果与原方案基本一致。四、地下室范围及平面布局进行了调整,地下室建筑面积由原来的****.**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地下停车位由原***个调整为***个。项目调整后各项指标如下: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具体内容详见北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公告结束后我局拟组织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如需参加听证,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四川南路**号北海市自然资源局,邮编:******,电话:************)
网址地址:
****://***.******.***.**/******/********/
特此公告。
附件:调整对比图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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