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2025-04-27 00:00:00
关于广西伟众铝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铝型材、铝板带及光伏深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广西伟众铝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广西伟众铝业有限公司关于审查年产*万吨铝型材、铝板带及光伏深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评审,现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年第*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桂发改环资〔****]***号),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项目总投资*亿元,项目业主为广西伟众铝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百色市田阳区头塘镇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地块。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万吨铝合金型材、铝板带及光伏深加工。新建挤压生产车间、表面处理车间、包装车间、深加工车间、仓储运输、物流车间、配电站、机修站、空压站、检测中心、食堂、宿舍、综合楼等生产及配套设施。
二、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得超过****.**吨标准煤(当量值)/****.**吨标准煤(等价值),年度综合能源消耗总量由用能企业通过节能挖潜等方式解决,计入田阳区“十四五”能源耗费总量中。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天然气、柴油,其中年用电量****.**万**·*,年消耗天然气***.**万*³,年消耗柴油*.**吨。项目铝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铝板带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光伏深加工(光伏边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万元。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节能验收并向节能审查机关报备。
四、我局将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将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调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预计对百色市田阳区“十四五”时期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百色市田阳区要加大对项目的节能监察力度,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做好绿电消费和购买绿证工作,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六、我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及以上的,应及时向百色市田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
百色市田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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