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2025-04-27 00:00:00
索 引 号: ******/********** | 发文机关: 贵溪市发改委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 成文日期: ********** |
索 引 号: ******/********** |
发文机关: 贵溪市发改委 |
文 号: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
成文日期: ********** |
贵发改字〔****〕***号关于贵溪市滨江镇恒泽园红色物业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贵溪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复贵溪市滨江镇恒泽园红色物业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滨府字〔****〕**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打造“党建引领强、服务品质优、群众满意度高”的红色物业示范小区,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同意建设贵溪市滨江镇恒泽园红色物业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为贵溪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贵溪市滨江镇长石社区恒泽园小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地面硬化****平方米;(*)新增一老一少休闲广场****平方米;(*)新增晾晒区*处;(*)新增路面拓宽***平方米;(*)改造门禁系统*处;(*)新增垃圾亭*个;(*)新增摄像头**个及庭院路灯**盏;(*)改造现有篮球场;(*)新增党建宣传栏;(**)新增党群服务驿站。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约为***.*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万元,资金来源为****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及单位自筹。
六、招标内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技术咨询服务及材料采购等达到相关文件规定的招标限额的内容。
七、请贵溪市滨江镇人民政府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贵溪市滨江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贵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贵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贵溪市滨江镇恒泽园红色物业小区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简易竞争方式 | 直接发包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建设管理费、服务费等依法依规非必须招标的事项可不招标,涉及工程建设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事项须委托公开招标。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贵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