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化市中方县、邵阳市城步县
三、项目概况
本副食品筹措采购项目共划分*个分包:各包最终各确定*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在经营范围内投*至*个包。分包内容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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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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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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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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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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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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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蔬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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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蔬菜、禽蛋、水果、新鲜豆制品、水产、熟食(含早菜)类
配送区域:鹤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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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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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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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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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畜肉(猪牛羊)、禽肉(鸡鸭鹅等)、冻品类
配送区域:鹤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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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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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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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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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饮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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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调料、干菜、品牌牛奶饮料
配送区域:鹤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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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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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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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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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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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①蔬菜、禽蛋、水果、新鲜豆制品、水产、熟食(含早菜)类②畜肉(猪牛羊)、禽肉(鸡鸭鹅等)、冻品类③调料、干菜、品牌牛奶饮料
配送区域:中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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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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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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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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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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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①蔬菜、禽蛋、水果、新鲜豆制品、水产、熟食(含早菜)类②畜肉(猪牛羊)、禽肉(鸡鸭鹅等)、冻品类③调料、干菜、品牌牛奶饮料
配送区域:城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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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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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年*****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及****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无外资背景,企业无外资背景是指供应商在注册时无外资投资,企业持续期内无外资持股(外资在二级流通市场通过购买股票产生的持股,若占比不超过总股份的*%,且无公司经营管理权,则不属于有外资背景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经营活动中,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书面声明。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招标人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招标人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相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六、合同履约要求
*.供货合同期限*年,每年签订*次,期限**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次履约考评,第*年前*季度考评优秀、满意度均达到**%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次考评满意度低于**%的供应商,招标人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合同期满未完成后续招标活动的,可与原供应商续签不超过*个月的供货合同;履约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按评审结果排名先后,函商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不超过*个月的供货合同;招标人有权依据中标人违约行为随时解约。同一类型的两个包,合同执行过程中按照优惠率较高的执行,预中标(成交)供应商不接受的,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人为中标人。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炎热季节(*月至**月)必须使用冷链车实施配送。
*.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年预估筹措总金额*%至**%的标准,由中标供应商于签订合同前,公对公向采购单位收缴账户缴纳。
*.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一天向中标(成交)供应商下达第二天的副食品采购预约计划,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预约计划需求组织备货、分装,并在每天上午*点前将副食品配送至指定地点进行交货验收,履行货物称重、分装等验收程序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将分装好的货物于当天下午**时**分前分送至指定地点。
*.中标(成交)供应商供货价格以采购方上月最后一次市场调查价格*(**优惠率)执行。采购方每月组织不少于*次市场调查,调查对象为鹤城区佳惠超市、大润发超市、中心批发市场,武冈市(因城步县无三家大型超市无法组织市场调查)步步高超市、好又多超市、武冈市农贸市场,同品种(品牌、质量等级、规格型号)商品最低价作为采购方市场调查价格。
*.中标(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政策要求,支持乡村振兴消费扶贫工作。每季度收购的贫困户农副产品的总金额不得低于季度销售额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参与采购方组织的消费扶贫活动。
七、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八、意向公开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九、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部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的供应商,反馈资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意:本公告只是供应商初步了解采购安排,具体采购信息以采购招标文件为依据。
联系人:邹先生***********
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