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04-25 00:00:00
江岭社区香江工业园*号土地*出租(发包)项目(项目编号:***********)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号)、《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受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对江岭社区香江工业园*号土地*出租(发包)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租,原采用竞价的交易方式对该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由于本项目招租公告期满后仅产生*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现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邀请悦林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谈判,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将通过阳光租赁平台下载。
一、公告时间
****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二、应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年*月*日**:**:**;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号益科大厦*座办公**层,逾期送达(以北京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谈判。
三、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通过现场提交(注:本项目异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交易公告中交易组织机构信息)。
四、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五、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六、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
*.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七、其余内容与原交易公告内容一致,附原招租公告链接:
*****://****.*******.***/****/*************/*************.****?*********=*******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号益科大厦*座办公**层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年*月**日